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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
更新时间:2021-08-20 11:28:35  |  点击次数:673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请问这一战役的成效如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生态环境部将如何持续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好“城市的后花园”?谢谢!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是非常好的一个问题。农村的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在整个环境保护体系里面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2018年,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一保两治三减四提升”。

“一保”就是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这是最基本的民生。“两治”就是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三减”就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的用水总量。“四提升”就是提升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的水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

现在3年过去了,我们完成的任务情况怎么样呢?交出了一份什么样的成绩单呢?截止到2020年底,农业农村治理攻坚战所确定的8项主要指标、22项重点任务都顺利完成了。“十三五”期间,15万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全国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全国1万多个“千吨万人”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了保护区划定,18个省份实现了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乡镇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5%,基本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和县域规划体系,初步确定了农村黑臭水体的清单,化肥农药利用也分别达到了40.2%和40.6%。新型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6%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7%。

同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还完成了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摸清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的底数,按计划完成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分类管控任务,这个任务量是非常大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初步遏制住了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

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之一,今年4月,我到福建去调研,走进了三明市的一些乡村,这些乡村青山起伏、风光旖旎,恰似一幅山水画,既巩固提升优化了乡村的原有自然风貌,又留住了历史记忆和美好乡愁,把生活、生产、生态融为一体,打通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用实际行动回应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道路的殷殷嘱托。类似这样的乡村还有很多,不胜枚举。请大家多关注生态环境部开展的“两山”创新实践基地的创建工作,这些基地主要是探索怎样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价值的目标。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监督指导,尤其是联合农业农村部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

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推动各地政府的责任落实,加快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三是加强农村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和乡村生态振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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