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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更新时间:2025-02-14 16:24:54  |  点击次数:69次

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东乐北滩

验收单位: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天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建设情况

1、环评审批及试运行情况

1202339日,张掖市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山发改备〔202320号)备案证,对该项目予以登记备案;

2202356日,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2023629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下发《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报告表的批复》(张环山环评发〔202318号);

4)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2023815日开工建设,2024515日建成完工,20246月开始调试,20247月开始试运营。

5根据我单位编制的验收监测方案,202412委托甘肃天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污染物开展验收监测。

2、开工与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20238

竣工时间:20245

3、调试运行时间

20246月调试运行。

三、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一项或者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环评批复,本项目实际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主要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措施均未发生变化。综上所述,不属于重大变动。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电磁

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四周厂界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4000V/m100µT的控制限值要求。新建110kV架空线路沿线和电磁衰减断面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架空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4000kV/m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

3废水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生活废水通过升压站内排水管道排入8m3玻璃钢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标准,达标后用于站内绿化浇水,不外排。光伏面板清洗不使用化学药剂,清洗废水用作板下植被灌溉,不外排。

4噪声

运营期光伏阵列区的箱变、逆变器和升压站主变压器所产生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减震基础,加隔声罩,定期维护保养。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升压站厂区和综合楼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旧光伏组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后综合利用;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变压器油按危险废物暂存在升压站内设置的35m3事故油池,并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五、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电磁环境影响

根据甘肃天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检测报告》(甘天平(环)检【2024098监测结果,本项目升压站工程四周及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现状监测值分别为1.23V/m921.58V/m0.0126μT~1.7912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限值要求。升压站四周和输电线路的工频电场、工频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4000V/m的工频电场控制限值和100μT的工频磁场控制限值。

2、废气

本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1台,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60%)处理后排放,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0.6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限值。

  1. 废水

根据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沁环字2024248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

根据甘肃天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检测报告》(甘天平(环)检【2024098监测结果,光伏电站四周及东乐北滩330kV汇集站进线间隔处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45dBA)~48dBA)之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在42dBA)~46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经检侧110kV输电线路沿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42dBA)~43dBA)之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在39dBA)~41dBA)之间,符合《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影响

升压站厂区和综合楼内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旧光伏组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后综合利用;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变压器油按危险废物暂存在升压站内设置的35m3事故油池,并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规范化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调查与监测,验收阶段主要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合理,未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环境影响。

七、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竣工验收不涉及重大变动,项目建设、运营期均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污染源、污染物基本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达标排放,工程主要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有限,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小。固体废物处置合理,未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环境影响。对比《报告》及批复意见,从环保角度看,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工程达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对山丹县曦景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东乐北滩10万千瓦光伏项目给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9993635012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41906113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监测编制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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