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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信息公示
更新时间:2021-12-06 10:14:00  |  点击次数:1861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37号)及《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甘环发〔2018〕19号)规定,对项目后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还是湾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

项目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项目性质:后评价

项目规模: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4月5日下发《关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等三处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确认的批复》(甘安监煤管〔2016〕59号)文件,海石湾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1.80Mt/a。

项目内容:海石湾煤矿采用斜井—立井—平硐综合开拓方式,通风方式为分区式通风。采煤方法采用走向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法。本项目开采深度:+1780~+950m标高,矿井总面积为6.2396km2,有效期限30a,自2020年5月21日至2050年5月21日。采矿权范围内保有煤炭资源储量总计14345.43×104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8403.50×104t。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18109449598

三、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461号

联系人:韩工

联系方式:1735224208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评价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6日

附件1:海石湾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

附件2: 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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