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甘肃省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指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兰环发〔2022〕31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公司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向公众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法人代表:许继宗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厂区废气主要包括锅炉废气、原煤储煤场、煤矸石堆场、选煤楼、原煤运输。
锅炉采用燃气锅炉,烟气中SO2、NOx、烟尘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要求;原煤储煤场和矸石堆场采取铺设防尘网+洒水降尘等措施后,粉尘排放浓度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要求,选煤楼采取安装喷淋设施洒水降尘处理,道路扬尘可以通过道路硬化、定期清洁、路面洒水进行抑制。
2、废水
厂区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锅炉房清洁下水、储煤场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
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锅炉房清洁下水直接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海石湾污水处理厂。储煤场废水经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内,待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化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海石湾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厂区固废主要为矸石、职工生活垃圾、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及电机车蓄电池等危险废物。
煤矸石部分用于窑街劣质煤电厂的燃料,部分用于滑坡及地表沉陷填堵。职工生活垃圾全部清运至海石湾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填埋处理。废旧蓄电池设置专门的存贮地点和存放容器。煤泥压滤后用于窑街劣质煤电厂的燃料。电机车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在下工业场地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收集。
4、噪声
厂区噪声源主要来自于上工业场地主、副井及风井提升机房、空压机房、锅炉房等,下工业场地的机修车间、风井风机、选煤楼等,经减震,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运营期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海石湾煤矿
联系人:宋部长 联系电话:18109449598
咨询单位: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18794819825
意见反映邮箱:2112551671@qq.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