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炭山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座谈会纪要
2024年7月29日,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了甘肃省炭山岭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座谈会,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了在环境方面可能受规划影响的单位代表参加。
会议记录情况:
会议时间:2024年7月29日15:00-16:30
会议地点: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7楼会议室
参会单位: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天祝分局、天祝县自然资源局、天祝县文旅局、天祝县水务局、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古城自然保护站、天祝县交通运输局、天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天祝县林业和草原局、炭山岭镇政府领导、窑街煤电集团天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天祝藏族自治县同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天祝塔窝煤业有限公司、天祝县龙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15个单位。
会议内容:
一、编制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参与各部门代表发表意见
三、天祝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导总结发言
各部门代表环保意见归纳如下:
1、天祝县林业和草业局:
①涉及林草征占用手续的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②该项目在甘肃天祝马牙雪山峡谷地质公园内,需按要求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③项目实施区如涉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请按照相关管理权限,征求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意见。
2、天祝县水土保持站:
严格按照煤矿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内容落实相关治理措施,杜绝方案批复内容外的生产建设活动,按时申报产量,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天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建议在煤矿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以上2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不得对文物保护单位造成影响,确保文物安全。
意见反馈情况:
1、天祝县林业和草业局:
(1)规划要求矿区内各矿井在未取得林草部门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前,不得在林草地范围内进行任何生产、生活等经营性活动,严禁未批先建,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2)2020年武威市人民政府已向甘肃省人民政府请求撤销甘肃天祝马牙雪山峡谷省级地质公园,2020年5月,兰州市林业局编制了《甘肃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上报国家部委,预案中撤销了甘肃天祝马牙雪山峡谷省级地质公园。目前,该预案已由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部等6部评审,待批复。
(3)根据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古城自然保护站出具《古城自然保护站关于甘肃省天祝县炭山岭矿区与祁连山国家公园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的复函》(甘祁古函字[2024]23号),炭山岭矿区北部和南部区块均处于外围保护地带,均不在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内。
2、天祝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规划矿区内各矿井均已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并拿到了批复,规划要求各矿井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内容落实相关治理措施,杜绝方案批复内容外的生产建设活动。
3、天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结果显示祝藏沟口三官庙下沉值为300mm,天祝煤矿一号井处于历史采空区,目前该区域地表已稳定,不受沉陷影响。
对于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和国家铁路局于2017年联合印发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中建(构)筑物保护煤柱留设规范以及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文物局于2017年12月7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事项补充说明的通知”,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按Ⅰ级保护等级考虑,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边界外延20m留设维护带,然后在维护带边界线基础上,按剖面法计算留设的永久保护煤柱。在采取采煤避让,留设保护煤柱后,可以保护文物遗址不受煤矿采动影响。因此规划环评建议在祝藏沟口三官庙文物保护单位内留设20m保护煤柱,禁采区下煤炭资源严禁进行开采,严禁越界开采。此外,还应加强对沉陷观测桩的观测,有效避免煤炭资源开采对祝藏沟口三官庙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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