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20日,张掖市发展和发改委、金昌市发展和发改委组织召开了甘肃省东水泉东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座谈会,张掖市发展和发改委、金昌市发展和发改委邀请了可能受规划影响的单位及群众代表代表参加。
会议记录情况:
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5:00点
会议地点: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参会单位:山丹县发改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山丹县自然资源局、山丹县文旅局、山丹县水务局、山丹县交通局、山丹县林草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企业群众代表;永昌县发改局、金昌市生态环境局永昌分局、永昌县自然资源局、永昌县文旅局、永昌县水务局、永昌县交通局分管负责同志及企业群众代表;
会议内容:
一、编制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工程师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参与各部门代表发表意见
三、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金昌市发展和改革委领导总结发言
各部门代表环保意见归纳如下:
(1)细化、完善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措施。
(2)进一步核实矿区是否对G30连霍高速、S52京山高速、兰张高铁三四线进行扰动,若有扰动,请进行专题评价。并对新增矿区周边路线环境进行专题评价。
(3)若后续对矿区修建运输道路,应及时向文旅局征询意见。
(4)做好被占用区域草原的放牧户的补偿安置工作,及早办理征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若涉及临时使用草原,及时办理临时使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使用期届满后,做好地貌及植被恢复工作。
(5)需对该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6)在项目施工前期,应当强化“边开采、边修复”生态环保机制,避免先破坏在修复,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应当妥善处置,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成后,在煤炭产出口及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须做好覆盖工作,避免对S315段进行污染。
(7)建议将F16断层以西紧邻东水泉煤矿三采区划出东水泉东矿井采区范围,待相关正式文件确定后进行调整。
(8)建议增加矿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分析道路建设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详细描述S52金山高速公路在花草滩留有互通立交出口,为东水泉煤矿运输服务,成为煤矿铁路运输方式的重要补充(公路)方式。
(9)对可能存在的地下文物的保护进行相关的宣传。
(10)补充完善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的论述,包括隔水层的分布层位、厚度、连续性等。补充地下水水位、水质调查范围、影响预测范围,分析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意见反馈情况:
(1)已强化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本完善矿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本次规划矿区矸石采取多途径利用,基建期矸石用于道路修筑,场地平整;运营期矸石用于井下充填、沉陷区治理或土地复垦等,充填不畅时暂存于矸石周转场,综合利用率达100%;
(3)本项目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后尚有14.62万m3/a富余,根据现场调查,双井子管护站四周建设有人工林约1300亩,现灌溉水源为矿区西北侧双井子管护站水井、原永昌县畜牧工作站机井,灌溉用水量8.99万m3/a,本次规划实施后该两机井将用于提供矿区生活用水,人工林灌溉用水则有处理后的矿井水提供,矿井水处理站距离人工林约2km,敷设供水管道,矿井水经处理后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要求,富余的矿井水用于矿区人工林及周边公益林灌溉用水可行,建议该矿井正常生产后,加强对矿井涌水勘查与观测,校核矿井实际涌水量。
(4)矿区范围内涉及天然牧草地、国家二级公益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本次规划将矸石周转场调出公益林,地面工程不占用天然牧草地,矿区采用充填开采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地表沉陷。
(5)本次规划已优化开采方案,采用充填开采方案,本次规划提出加强矿区环境管理,建立系统的地表沉陷、地下水导水裂隙带、生态监测机制,对所调查的各类重要环境目标开展长期监测。
(6)规划提出矿井后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7)本次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矿区西侧以F16断层为界。
(8)本次规划进场道路由矿井工业场地北面向北向延伸,至规划金山高速的大青阳口入口,线路长7.00km。
(9)矿区距离G30连霍高速、S52京山高速、兰张高铁三四线较远,不会对G30连霍高速、S52京山高速、兰张高铁三四线造成干扰。
(10)规划已完善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的论述,井田煤炭开采不会形成局部积水区域。
张掖市发展和发改委、金昌市发展和发改委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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