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工农路
实际工程总投资:60万元
建设规模: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位于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工农路,锅炉房占地面积50m2,本工程利用原锅炉房,拆除原1台0.5MW燃油锅炉、1台0.23MW燃油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安装1台0.7MW燃气锅炉。主要承担位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综合楼、门房、食堂及相关辅助设施等区域冬季供暖,供热面积约3538m2。
验收单位: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二、建设情况
1、项目环评报告编制与审批情况
2016年12月,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同年12月30日原兰州市红古区环境保护局下发《兰州市红古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红环字[2016]239号)。
2、开工与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2017年4月
竣工时间:2017年5月
3、调试运行时间
2017年10月进行设备调试,11月投产试运行。
三、工程变更情况
环评阶段要求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经现场调查,2017年9月进行锅炉房改建,建设单位委托厂家对软化水系统离子交换树脂进行一次更换,废弃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不在场内暂存,即减少了项目危险废物泄漏带来的环境风险,又减少了环保投资。故截止目前,建设单位未设置单独的危废暂存间,尚未签订危险废物废弃树脂处置协议。
参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更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基本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工程建设不涉及重大变更。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1台0.7MW燃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烟气经1根钢制烟囱达标排放,出口距地面高度8m。
2、废水
软化水工艺排水、锅炉排水及生活污水均依托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厂内20m3化粪池消化处理,定期抽粪车拉运,作为农肥使用。
3、固体废物
废弃树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锅炉房内设生活垃圾收集箱1个,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定期运至花庄镇垃圾收集点处置。
4、噪声
噪声源主要是锅炉、水泵等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均置于室内,采取隔声、减振、软连接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五、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气
依据《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华鼎监测W2019059号)监测结果,监测时期内1台0.7MW燃气锅炉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2172-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SO2:50mg/m3、NOx:200mg/m3)要求。
2、噪声
依据监测结果,监测时期内,企业厂界东、西、北三侧各监测点昼、夜间的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监测点昼、夜间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三废”处置措施有效,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有限,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小,区域环境质量未因该项目建设而发生明显变化。
七、验收结论
验收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储棉兰州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按照环评和设计文件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对本项目环保设施通过验收。
八、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至满20个工作日截止
建设单位联系人:康剑龙
联系电话:18109423428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徐彩娟
联系电话:18109497037
邮 箱:977964238@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编制单位,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2:专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