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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公示
更新时间:2020-03-28 16:14:00  |  点击次数:2962次

(一)工程基本情况

金河煤矿位于窑街矿区南部,与窑街煤电集团海石湾煤矿相邻,行政区划属兰州市红古区窑街镇管辖。该矿始建于1958年,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2007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18年4月,根据甘国土资规划发[2018]30号文,将海石湾煤矿北部毗邻金河煤矿的区域划分给金河煤矿以延长其矿井服务年限;井田扩大后,金河煤矿井田面积调整为5.90km2,开采标高为+2085m~+1340m,矿井生产规模不变。

2019年,金河煤矿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安监总煤行〔2016〕64号文的相关要求,对矿井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后,金河煤矿矿井生产能力不变,仍采用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井田内井筒数量及功能均保持不变。全矿井划分为八个采区,一至五采区回采基本结束,现六、七采区为生产采区,八采区为接续采区。矿井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仍利用原有工业场地位置,生产系统利用原有生产系统,原煤经洗煤厂洗选后进入封闭式储煤场暂存、外售。技术改造后,提升了矿井提升能力,减少夜班作业,设计井下采用“二八”制作业,每天提煤时间16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

联系人:周永泽       联系电话:1891991804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杨敏           联系电话:0931-784438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以通过网页下载:http://xbhpxx.com/newsshow-5-123-1.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网络链接方式获取并提交公众意见表。

附件1:公参调查表(单位)

附件2:公参调查表(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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